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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人說技法、課程不能申請專利?破解技法、課程類專利申請的10大迷思!

  • 作家相片: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 4月16日
  • 讀畢需時 11 分鐘

為什麼有些人說技法、課程不能申請專利?破解技法、課程類專利申請的10大迷思!

隨著知識變現時代的來臨,越來越多創業者選擇將自身的智慧結晶轉換成課程,來幫助學員掌握其中要領與技法,在運用知識變現過程中,開始有許多發明人,希望能運用專利來保護自身創作,但卻在洽詢專利申請時處處碰壁:「這個很難申請」、「這只是概念,沒有技術性。」久而久之,許多原本具有技術潛力的創意與實作方法,只能無奈被埋沒,或者遇到學員抄襲自身課程卻無法有效維權的窘境。


為什麼有些人說課程、技法不能申請專利?這真的是真相嗎?先說結論,這當然不是事實真相,您發明的課程、技法當然可以申請專利,也能被有效保護,如何將自身的知識轉換成可以被專利保護的標的?本篇文章將以 10 個常見的問題與解答,帶您破解課程、技法類專利申請的迷思。



懶人包

⏰ 1 分鐘弄懂專利本質,本文重點整理

主題

重點整理

如何申請課程、技法類專利?

能夠提出具體可達成的技術手段、量化每一個步驟,且提供可被量測的客觀數據。

發表後還可以申請嗎?

若在6~12個月內,可向官方申請優惠期,但最好還是在發表前就提出專利申請。

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1、若專利還沒拿到,可告知有在申請專利,但不能寫「抄襲必究」等具威脅信的字眼 2、若專利核准且驗證權利項有效(實審、技術報告),可透過蒐證 => 警告 => 訴訟 3 步驟進行維權,目標是取得授權金




🙋 技法、課程類專利發明人 FAQ(點擊問題可直接跳到詳細解答)





Q1. 教學課程可以申請專利嗎?


不論您的課程是行銷、股票、美容,還是身心靈課程,只要課程是由您實際發想、創作、改進、優化,進而提出具體可達成的技術手段,就可以申請專利。教學課程在專利申請上常遇到的困難點是課程本身並非利用自然法則,而是以社會法則、經驗法則或經濟法則等人為規則來設計,因此只要善用客觀數據即可取得專利。


建議以軟體系統的方式來思考自己的課程:

  1. 將課程單元拆解成不同的區塊(用系統的話來說叫做”模組”)

  2. 詳細說明每一區塊的重點、將方法與結果變成可以被測量的數據(量化)

  3. 以客觀數據來取代人為規則,例如:

    1. ❌ 按照本發明之美妝方法,可以讓使用者的唇色與膚色之間「看起來更順眼」

    2. ✅ 按照本發明之美妝方法,可以讓使用者的唇色與膚色符合「色相、明度與彩度的協調原則」



📍 案例分享 - 把課程想像成電腦軟體

一位教學課程的發明人詢問我們,該如何讓自己的發明符合專利申請原則,我們跟他說:「把你的課程想像成電腦軟體」,這個軟體裡應該要有什麼功能?如何運作?流程是什麼?有哪些計算成果是否達標的公式?以及你的軟體比以前的軟體(課程)效率、效果增加了多少?這位發明人在與我們一對一後了解了自己的課程要如何申請專利,最後,在我們與客戶雙方的配合下,這個課程專利也順利的取得核准。





Q2. 技法可以申請專利嗎?


跟前面的解答類似,不論是按摩手法、交易方法還是繪畫邏輯,只要能提出具體可達成的技術手段,就可以申請專利,與課程關注的重點有些許不同地方,是技法需要將每一個必要步驟進行「量化」,並且對結果有精準的定義,例如:

  1. ❌ 將此處向下折

  2. ✅ 在本發明左側30公分處,以至少10牛頓的力往Z區彎折45~60度



📍 案例分享 - 將技法量化以取得專利

一位整復師因為希望將自身的技法傳授給更多的人,也擔心有人抄襲他的Know-How,因此找到我們,希望能申請專利,過程中,我們在專利文件準備階段與客戶討論出詳細的運作流程,包含如何量化對患者的疼痛分級、施壓力度與肢體角度等等肌肉學內容,並且針對審查委員可能提出的問題進行沙盤推演,最後,這個看似不容易申請的發明專利卻在專利申請後的7個月就核准了(依據智慧局公布台灣專利申請流程與時間,提出實體審查後平均審結期間為21個月),而且一項權利項都沒有限縮!這個案例證明了技法是一定可以申請專利的。案例分享 - 將技法量化以取得專利




為什麼有些人會說課程、技法申請專利沒什麼用?

Q3. 為什麼有些人會說課程、技法申請專利沒什麼用?


會這麼說的原因可能有:

  1. 看到一些專利申請但沒有成功維權或商業化,誤以為申請無價值

  2. 沒有人協助將課程或技法轉譯成具體的技術方案,導致申請失敗或被駁回


針對第1個原因,專利沒有成功維權或商業化,主要受到「技術是否有商業價值」、「企業是否能靠該技術創造正向現金流」、「權利範圍是否具體」,以及「專利是否為抽象概念(如Q1、Q2 所述)」四個因素影響,不論是都必須通過這四個考驗,跟專利是課程還是技法無關,因此,在申請專利時,建議發明人在一開始就將這四個因素考慮進去,就能打造出既能保護、又有價值的專利。


至於第2個原因,可以透過本文的其他問答來找到答案,總的來說,只要我們能夠用科學、數據的角度進行申請,提出具體可執行的步驟,以及可被量測的結果,課程、技法就可以被申請專利。





Q4. 課程、技法應該申請發明、新型還是設計專利?


台灣的專利主要分成發明、新型、設計三個類別,其中發明專利主要保護物質、物品、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專利保護物品之形狀、構造與組合;設計專利保護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以課程、技法專利為例,這三種類別分別保護:

  1. 發明:教學流程、計算邏輯、決策模型或數據導向的操作

  2. 新型:教學器材、教具之結構創新

  3. 設計:教學介面、教材設計的視覺呈現


事實上許多專利佈局是「三者並用」,讓教學內容、操作流程與教具外觀都能有一套完整的保護網。





Q5. 我的課程馬上要推出了,還來得及申請專利嗎?


因為專利的申請必須符合「先申請原則」如果課程已經公開才申請專利,可能會因此喪失新穎性,進而無法取得專利,因此建議在課程上線前進行專利申請程序。如果真的來不及,或者課程已經有試看或部分釋出,根據不同國家規定,一般會提供 6~12 個月的優惠期(台灣是發明、新型12個月,設計6個月)讓專利不致使其喪失新穎性與進步性,但如何判斷還是審查委員自由心證,所以具有不穩定性的風險。


因此,專利申請越早布局越好,若真的有時間壓力,建議至少提出臨時案(美國)或運用國內優先權的方式(台灣)卡位,或者延後課程公開的時間,才不會因小失大。



📍 案例分享 - 專利一般需要 3~6 個月的準備時間

一位發明人來找我們申請專利,但他的課程在1個月就要發表,在權衡利弊後,發明人最後決定將發表延後 2 個月,來爭取專利申請時間,雖然方法可行,但對於發明人而言就少賺了那 2 個月的錢,因此,我們要知道,專利申請的流程包含前期溝通、發明人準備必要資料、檢索、撰稿、校稿等等,一般建議提前 3~6 個月開始申請專利,才不會影響到自身的權益。





Q6. 我的課程是依據既有的理論做延伸與優化,這樣還符合專利申請條件嗎?


當然可以,雖然有點反直覺,但是在專利的世界裡,所有的發明都是由無數個先前技術組成,假設你是啤酒瑜伽的發明人,你發現了一邊喝啤酒一邊做瑜伽,可以讓身心更放鬆,而且有可被測量的數據,瑜珈跟啤酒都是幾千年前就被發明出來的,但從未有人提出過瑜珈跟啤酒可以被結合,甚至還能創造出顯著的綜效,因此,啤酒瑜珈課程就可以被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條件的本質不在於「完全原創」,而是「有進步性」,也就是比既有技術更有效、更簡便或解決不同問題,若你根據既有理論重新設計教學順序、整合新的工具、加入互動邏輯,或讓學習效果顯著提升,就可以將這部分整理成技術特徵來申請,記得強調技術上的「差異」與「優點」,並搭配明確執行步驟,就能取得屬於你的專利。




專利權要放在我個人身上還是放在公司身上?

Q7. 專利權要放在我個人身上還是放在公司身上?


一般來說,如果我們能確保自己擁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放在公司上的優點是多於個人的,除了能夠增加企業估值、形象外,若有募資的打算,投資人也會比較喜歡專利權在公司上的企業(放在個人身上會讓他們有發明人會不會離職,留下一個空殼公司的疑慮);但如果您目前是個人講師或自由工作者,將專利放在自己名下可以確保轉職或擴展時的彈性,因此應該把專利權放在個人還是公司上,應該經過多方的考量。



📍 案例分享 - 因為專利權不在公司上而錯失投資機會

一位國內知名創投曾經跟我們分享,他原本想投資一間醫療的新創,但在 DD(盡職調查)時發現這家公司的專利並不在公司身上,甚至不再創辦人身上,最後不得不放棄這個投資機會,因此,如果我們能確保自己擁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而且未來有擴大經營的打算,將專利放在公司身上就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Q8. 常常被人家說我的技術缺乏「技術特徵」,這是什麼意思?如何改進?


一些方法發明人來跟我們一對一時,會說有些前輩認為他的的發明「缺乏技術特徵」或者說他們的發明「太籠統」,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並非利用自然法則的這個困難點,若我們僅描述「我有個好方法讓學員進步更快」但沒有說明具體操作方式,例如順序、條件、工具或結構,就會被認定為「人為規則」,缺乏可驗證的技術內容。


要如何突破這一區塊呢?改進方法是將你的流程具體化為步驟 + 工具 + 效果,例如「先進行X判斷,再根據回饋調整Y模組,並用Z軟體產生結果」,這樣就能提升專利的技術性。





Q9. 專利申請後,我可以「警告」學員不能抄襲嗎?


一般分成三種情況:

  1. 發明、設計專利核准:可以

  2. 新型專利核准:須申請技術報告,且結果為請求項有專利權才可以

  3. 專利尚未核准:不行


實務上常遇到專利尚未核准就遇到疑似抄襲的情況,要記得這時候是不能「警告」的,我們可以在網站、簡報、課程文件中註明「本技術已送出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 OOO」,但不能寫「抄襲必究」或者寄存證信函等等,可能讓對方心生恐懼的行為,以避免反效果或涉及不當警示。



💡 小提示

若遇到專利尚未核准,卻已經有疑似抄襲或競爭者出現時,發明人可以選擇向官方申請提前公開專利(一般是18個月或專利核准後才會公開),如此在未來專利核准後,開始維權時,就可以避免被告方提出因為不知道原告有申請專利,而主張無不法的抗辯。


📍 案例分享 - 新型專利沒有技術報告就警告,最後要賠償疑似抄襲者

一位專利界的前輩跟我們分享,有一位發明人 A 君拿到新型專利後,沒有申請技術報告就直接警告疑似抄襲的人 B 君,B 君因心生恐懼而將相關產品下架,結果技術報告出爐後,顯示 A 君的權利項缺乏專利性,最後法院判決 A 君必須賠償 B 君,因心生恐懼下架期間所損失的收入。因此,一定要謹慎的選擇專利維權方式,才不會發生這類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情況。





Q10. 有學員抄襲我的課程,我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假設專利已經核准,且驗證權利項有效,可以透過以下流程進行維權:

  1. 侵權情資搜集:包含確認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的具體內容(如照片、操作流程、購買樣品)、透過專利查詢進行專利範圍比對分析(侵權鑑定)、損害事證整理與無效風險評估(研判涉案專利是否可能遭舉發而無效)

  2. 告知對方有侵權之疑慮:寄送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等警告,看對方有無和解之意願

  3. 提起訴訟:向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


要記得,專利維權的本質是為了利益,而非僅為了面子,在實務上有許多在訴訟前就已經和解取得授權金,或者交叉授權以換取更大利益的專利合作方式,我們應該對案件進行全面的分析,並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而非因為意氣用事或恐懼,做出損害自身權利的決策。



以上,就是課程、技法發明人最常會問我們的10個問題與分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我們要明白,在現在這個時代,課程、技法已經不只是內容創作,而是具有商業價值的技術資產,許多教學創新、互動模組、學習系統,只因缺乏專利知識與技術語言的轉譯,而錯失保護機會,希望透過我們最常遇到課程、技法發明人會問我們的10個問題與分享,能夠讓大家更了解自身的智慧,如何運用專利保護。




頂層專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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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深信,發明人擁有不斷創新為社會帶來進步富裕,同時能保護自己免於受到惡意競爭影響的能力。頂層專利科技致力於提供發明人完整的專利策略,幫助發明人從專利申請、創價、募資,到實現永續經營,至今已幫助眾多課程、技法類發明人取得專利與成功募資。若您想要申請專利,或者在專利申請的路上遇到一些挑戰不知道如何突破,歡迎與我們進行一對一線上諮詢,我們會盡力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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